这是一篇关于夫妻一方有绿卡,夫妻一方有美国绿卡,夫妻一方绿卡的文章。当男女双方结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之时,一方就是另一方的配偶。因此,这里的配偶不包括被称为”男朋友”,”女朋友”,”未婚
当男女双方结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之时,一方就是另一方的配偶。因此,这里的配偶不包括被称为”男朋友”,”女朋友”,”未婚夫”,”未婚妻” 的及同性”伙伴”的人。美国移民法根据主申请人的移民签证地位不同而决定他/她们的配偶的移民签证地位不同。这里仅介绍几种常见的外籍配偶的移民法律地位。
一. 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在移民法上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他们可以直接申请移民美国而且没有移民配额限制,也就是说美国公民为其外籍配偶递交的移民申请不用等待移民排期。只要移民局处理及时,他们可以随时取得绿卡。如果外籍配偶人在美国国外,美国公民可以直接向所在国美国使领馆递交移民申请,一旦获得批准,便可将外籍配偶带回美国。这种情况仅限于在一些国家为外籍配偶申请移民,多数国家的外籍配偶任须先向移民局递交移民申请。如果外籍配偶人在美国,不管有没有合法,只要是合法入境并没有犯过重罪,都可以向移民局递交移民申请和调整身份的申请。很多身份过期的外国人通过同美国公民结婚而取得绿卡便属于此例。即便是非法入境,仍有可能在移民法庭上由移民法官批准得到绿卡。
二. 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美国永久居民就是那些取得美国绿卡的外籍人士。因为永久居民仍然保留其原国籍,他们在美国法律上仍是外国人。于是,他们的配偶就没有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所享有的那种移民法上的特殊待遇。虽然美国永久居民可以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但外籍配偶必须等待多年,排期到达时才能取得绿卡。如果同永久居民结婚的外籍配偶人在美国,他们不能依靠配偶的身份立即调整身份。而且有时配偶的永久居留身份或者外籍配偶的移民申请还会阻碍外籍配偶申请其他的一些不允许有移民嫌疑的签证,例如b1,f-1等等。
三. h-1b身份(签证)持有人的外籍配偶。h-1b的外籍配偶如果人在国外, 可以凭另一方的h-1b批准书申请h-4签证来美国。已在美国的外籍配偶可以随配偶一方转成h-4身份。h-4的外籍配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随h-1b配偶的期限。h-4的身份的有效性也随h-1b的身份的有效性。如果h-1b配偶失去身份,h-4配偶也失去合法身份。h-4配偶在美国可以读书,但不可以打工。我曾撰文建议h-4配偶尽量不要保持h-4身份,现在仍然建议h-4配偶们尽早从h-4身份中走出来,变成h-1b, f-1或其他独立身份。
四. l-1身份(签证)持有人的外籍配偶。l-1用于跨国公司管理人员来美国工作的一种签证身份。他们的外籍配偶持有l-2签证身份。l-1身份签证持有人能在美国呆多长时间,l-2就可以在美国呆多长时间。不过, l-2配偶可以申请工作许可,以便在美国合法打工。
五. tn签证(身份)持有人的外籍配偶。tn签证(身份)持有人的配偶在美国的身份为td。他们在美国的法律地位跟随tn持有人。td身份可以申请转成其他身份。td可以在美国全时间读书但不能校外打工。td身份持有人也应尽早换成其他独立移民身份。
六. j-1签证持有人的外籍配偶。j-2是这些j-1配偶在美国所持有的签证身份。j-2配偶可以在美国学习和工作(申请并取得工作许可之后)。如果j-1持有人要离开美国,j-2持有人必须随j-1一起离开。如果j-1持有人受回国服务两年的限制,j-2持有人也受此限制。如果j-1持有人成功的取得j-1回国服务豁免,j-2持有人也得到这种豁免。否则必须随j-1持有人一起回国。如果j-2持有人在j-1持有人离开美国后仍停留在美国,他们不能转成其他身份而且多半变成没有合法身份的非法移民。
七. f-1签证持有人的外籍配偶。这可能是一种最常见的签证类型。他们的身份签证叫f-2。f-2在美国的居留期限随f-1持有人配偶。f-1配偶保留合法身份,f-2就有合法身份。f-1持有人失去合法身份,f-2也随之失去合法身份。f-2身份持有人全时间上学,不能在美国打工。如果想全时间上学,必须转成f-1身份。这也是很多f-2配偶转成f-1学生身份的原因。f-2配偶应该尽早转成f-1身份或h-1b身份或其他独立身份。
八. b-1/b-2观光签证持有人的配偶。这些人在美国的移民法律地位跟配偶一样。他们都是来美国的观光访问者。他们在美国不能上学,不能打工,只能在美国游山玩水,吃喝玩乐! 他们一般不能在美国申请转换成其他身份。如果夫妻配偶两人同时在美国观光访问,在合法居留期限快到期之前需要申请居留延期的,只需要递交一份申请费。一旦延期申请得到批准,配偶双方一并可以在美国继续居留此后一并回国。
当男女双方结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之时,一方就是另一方的配偶。因此,这里的配偶不包括被称为”男朋友”,”女朋友”,”未婚夫”,”未婚妻” 的及同性”伙伴”的人。美国移民法根据主申请人的移民签证地位不同而决定他/她们的配偶的移民签证地位不同。这里仅介绍几种常见的外籍配偶的移民法律地位。
一. 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在移民法上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他们可以直接申请移民美国而且没有移民配额限制,也就是说美国公民为其外籍配偶递交的移民申请不用等待移民排期。只要移民局处理及时,他们可以随时取得绿卡。如果外籍配偶人在美国国外,美国公民可以直接向所在国美国使领馆递交移民申请,一旦获得批准,便可将外籍配偶带回美国。这种情况仅限于在一些国家为外籍配偶申请移民,多数国家的外籍配偶任须先向移民局递交移民申请。如果外籍配偶人在美国,不管有没有合法,只要是合法入境并没有犯过重罪,都可以向移民局递交移民申请和调整身份的申请。很多身份过期的外国人通过同美国公民结婚而取得绿卡便属于此例。即便是非法入境,仍有可能在移民法庭上由移民法官批准得到绿卡。
二. 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美国永久居民就是那些取得美国绿卡的外籍人士。因为永久居民仍然保留其原国籍,他们在美国法律上仍是外国人。于是,他们的配偶就没有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所享有的那种移民法上的特殊待遇。虽然美国永久居民可以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但外籍配偶必须等待多年,排期到达时才能取得绿卡。如果同永久居民结婚的外籍配偶人在美国,他们不能依靠配偶的身份立即调整身份。而且有时配偶的永久居留身份或者外籍配偶的移民申请还会阻碍外籍配偶申请其他的一些不允许有移民嫌疑的签证,例如b1,f-1等等。
三. h-1b身份(签证)持有人的外籍配偶。h-1b的外籍配偶如果人在国外, 可以凭另一方的h-1b批准书申请h-4签证来美国。已在美国的外籍配偶可以随配偶一方转成h-4身份。h-4的外籍配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随h-1b配偶的期限。h-4的身份的有效性也随h-1b的身份的有效性。如果h-1b配偶失去身份,h-4配偶也失去合法身份。h-4配偶在美国可以读书,但不可以打工。我曾撰文建议h-4配偶尽量不要保持h-4身份,现在仍然建议h-4配偶们尽早从h-4身份中走出来,变成h-1b, f-1或其他独立身份。
四. l-1身份(签证)持有人的外籍配偶。l-1用于跨国公司管理人员来美国工作的一种签证身份。他们的外籍配偶持有l-2签证身份。l-1身份签证持有人能在美国呆多长时间,l-2就可以在美国呆多长时间。不过, l-2配偶可以申请工作许可,以便在美国合法打工。
五. tn签证(身份)持有人的外籍配偶。tn签证(身份)持有人的配偶在美国的身份为td。他们在美国的法律地位跟随tn持有人。td身份可以申请转成其他身份。td可以在美国全时间读书但不能校外打工。td身份持有人也应尽早换成其他独立移民身份。
六. j-1签证持有人的外籍配偶。j-2是这些j-1配偶在美国所持有的签证身份。j-2配偶可以在美国学习和工作(申请并取得工作许可之后)。如果j-1持有人要离开美国,j-2持有人必须随j-1一起离开。如果j-1持有人受回国服务两年的限制,j-2持有人也受此限制。如果j-1持有人成功的取得j-1回国服务豁免,j-2持有人也得到这种豁免。否则必须随j-1持有人一起回国。如果j-2持有人在j-1持有人离开美国后仍停留在美国,他们不能转成其他身份而且多半变成没有合法身份的非法移民。
七. f-1签证持有人的外籍配偶。这可能是一种最常见的签证类型。他们的身份签证叫f-2。f-2在美国的居留期限随f-1持有人配偶。f-1配偶保留合法身份,f-2就有合法身份。f-1持有人失去合法身份,f-2也随之失去合法身份。f-2身份持有人全时间上学,不能在美国打工。如果想全时间上学,必须转成f-1身份。这也是很多f-2配偶转成f-1学生身份的原因。f-2配偶应该尽早转成f-1身份或h-1b身份或其他独立身份。
八. b-1/b-2观光签证持有人的配偶。这些人在美国的移民法律地位跟配偶一样。他们都是来美国的观光访问者。他们在美国不能上学,不能打工,只能在美国游山玩水,吃喝玩乐! 他们一般不能在美国申请转换成其他身份。如果夫妻配偶两人同时在美国观光访问,在合法居留期限快到期之前需要申请居留延期的,只需要递交一份申请费。一旦延期申请得到批准,配偶双方一并可以在美国继续居留此后一并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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