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关于陕西生源地贷款,陕西省生源地贷款,陕西省生源地贷款网址的文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
关于做好2010年陕西省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
贷〔2010〕3号)精神及《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陕教资
〔2007〕60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申请范围及金额标准
1、申请范围:生源地为陕西省的在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
2、申请贷款年度及金额:2010-2011学年的学费及住宿费,我校统一填写5000元或6000元
。学生应依据自己的学费及住宿费标准确定自己要贷款的金额。
二、工作程序
1、广泛宣传,使学生周知此项工作。
2、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意向,院(系)统计汇总拟申请学生名单。
3、院(系)成立评议小组,对拟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评议,确定符合生源地贷款
条件的申请学生名单,并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如下表格各2份:
《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表》(见附件1)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见附件2)。
5、院系填报《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并将电子文档发
到yhjiao1@126.com。
三、填表说明:
1、《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表》表中“见证人”一栏,统一按以下要
求填写:“见证人一”由辅导员填写,“见证人二”由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填写。
2、《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表》表中“乡镇或街道及民政部门意见”
一栏可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代替,待学生放假返家后再去当地民政部门补办。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表中年级填写2010-2011学年所在年级。如
:09级为2,08级为3,07级为4。
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表中申请贷款金额,我校统一填写:5000
元或6000元。申请期限一栏,本科生:09级13年,08级12年,07级11年;研究生及专科生:09级
12年,08级11年。
5、表中其他各项按表下方的说明填写。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严格按照陕教贷〔2010〕3号文(附件4)的要求,认
真做好2010-2011学年度在校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2、各院(系)务必于5月31日前将申请表及附件(贫困证明或家庭情况调查表)和汇总名单
交到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6月2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将以上表格返还给学生。6月20日
后,学生持以上表格及相关手续到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五、学校咨询及监督电话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9-88382294
电子邮箱:xueshengchu2@xsyu.edu.cn
附件:1、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学生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下载地址:
http://202.200.82.50/news/upload/20100505114035_0.xls
3、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信息汇总表(学生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学生
处网页“公告通知”栏转发)
学生工作处
二○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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